第七百三十四章 死亡沙漠-《奥术光辉,闪耀永恒》


    第(1/3)页

    乾元城,教坊司。

    这里妹子的水准确实比其他地方高的多!

    已经化作中年沧桑大叔模样的兰多,正一手揽着一个妹子,寻欢作乐。

    这种单纯而又简单的快乐,对他来说,确实是很久都没有感受到了!

    说起来真有些可笑,明明锦衣卫总部距离乾元城只有几十里,但成为锦衣卫的那些日子,他不但没有作威作福,反而还每周都沉浸在007工作制中无法自拔!

    真是……莫名其妙!

    “还是,现在的生活适合我呀!”

    一个月后。

    兰多在教坊司众人崇拜的目光中,澹定离去。

    虽然他没什么文采,不能靠着吟诗一首,就白嫖花魁。

    但好在他资金充足,凭着多次展现自身,‘身强体壮,器大活好’的名声自然而然的传播开来,终于还是做到了一亲花魁之芳泽。

    嗯,很润!

    片刻后,兰多已经变回成原本的样貌,并决定将之前‘中年沧桑大叔’的身份封存。

    毕竟,他也是要脸的!

    此时兰多身穿一袭白衣,腰间一边悬剑,一边挂着一枚红玉葫芦,好一副少年剑客的打扮!

    又在乾元城滞留三天……

    美食、美酒、美人、美景尽享后,兰多心满意足的离开,向着北方的大庸而去。

    也不用神通赶路,就这么随意的安步当车,闲适而行,有的时候,每天才走几十里。

    偶尔遇上商队或车队顺路,也同行搭乘一段。

    每当天色渐晚时,如果能找到村镇城市,便借宿其中,若是找不到,便以天为被,以地为床,提剑而舞,对月小酌,好不快哉!

    对酒当歌,人生几何!

    就这样,兰多走了整整两年时间,才抵达大乾帝国边缘。

    旅行中,因为他事迹的流传,还得了个‘酒剑公子’的雅号,让他颇为自得!

    这期间,哪怕没有特意的去苦修,但他的气血依旧在快速进步,已经达到七次换血的临界点。

    这天,兰多终于抵达大乾帝国最北方的一座城市……墨玉城。

    这座城市以盛产墨玉石而闻名。

    再往北,就是大片的无人戈壁,以及环境更加恶劣的死亡沙漠。

    度过死亡沙漠后,才能抵达大庸。

    传说,死亡沙漠凶险无比,如果不熟悉环境的话,就算是隐元境强者都有可能失落在其中。

    所以,想要前往大庸,最安全的做法是,寻找一支经常往返于大庸与大乾的队伍,与之结伴而行!

    而墨玉城中,这样的队伍,不少!

    城市边缘一处集市上,有着数量众多准备出发前往大庸的队伍,还有着更多因为种种原因欲要前往大庸,所以来此寻求队伍之人。

    听着周围各种吆喝声,以及讨价还价声,兰多甚至有种置身于前世网络游戏中的错觉。

    当然,他此时的骚包打扮,也很引人瞩目就是了。

    突然,不远处的争吵声吸引了他的注意……

    “……什么?!一个人要一千两?!你怎么不去抢啊!我们刚才已经问过了,其他队伍最多只要五百两,你该不会是看我们兄妹年轻,就想要坑我们吧?!”

    “小丫头,你也不打听打听,我老吉利的队伍,和其他人的那些歪瓜裂枣能一样?!他们只要五百两,那是他们就只有这么点本事!懂?!”

    顺着声音望去,就见到一名四十岁左右的中年大叔,正在与一名二十岁出头的少女争执。

    少女旁边,有一名和她年纪少不多的少年,正在小声劝慰着她。

    在三人身后不远处,有一行十多人正在饶有兴趣的看着热闹。

    老吉利?

    听到中年大叔这样称呼自己,兰多回忆起之前收集到的信息,微微颔首,向着那边走去。

    眼见兰多靠近,老吉利似乎也是被纠缠的烦了,刚忙上前两步迎了过来,问道:“小哥,你是想要找个值得信任的队伍,前往大庸吗?老吉利保证可以将你安全的送过去!”

    兰多问道:“多少钱?”
    第(1/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