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九回 薛文龙悔娶河东狮 贾迎春误嫁中山狼-《西岭雪一回一回解红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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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孙绍祖……说老爷曾收着他五千银子,不该使了他的。如今他来要了两三次不得,他便指着我的脸说道:‘你别和我充夫人娘子,你老子使了我五千银子,把你准折买给我的。好不好,打一顿撵在下房里睡去。当日有你爷爷在时,希图上我们的富贵,赶着相与的。论理我和你父亲是一辈,如今强压我的头,卖了一辈。又不该作了这门亲,倒没的叫人看着赶势利似的。’”

    孙绍祖的话中有几成可信?所透露出来的真正信息又是什么?

    固然贾家如今已非当年之势,五千两银子也并非小数目。然而贾赦买个嫣红作妾,还出手八百两银子,何至于为五千两银子就卖女儿;那周太监来打秋风,张口就一千两银子,贾琏虽艰难,也还捣腾得出,可见“瘦死的骆驼比马大”,也决不至于为了五千两银子葬送亲妹子前程。

    因此,孙绍祖的话绝对是欺心昧世之言。至于那五千两银子,大抵也并非完全是空穴来风,最大的可能,就是因那“不能了结之事”求贾家帮忙拆理时,拿来送礼的。如今事情了结,他又翻脸不认账,得了人不算,还想把钱也要回去。

    这样的人,民间俗称为“白眼狼”,文人称之为“中山狼”。典出明朝马中锡《东田集*中山狼传》,也就是我们熟知的“东郭先生”的故事:赵简子在中山打狼,狼中箭而逃,遇到东郭先生,向其求救。东郭先生动了恻隐之心,将狼藏在书囊中,骗过了赵简子。狼活命后,却反而要将救命恩人东郭先生吃掉。

    因此迎春的判词中说“子系中山狼,得志便猖狂”。“子、系”合起来就是一个“孙”字,这姓孙的狼心狗肺,恩将仇报,将来必定还会做出许多对不起贾家的事,只怕除了虐待迎春之外,还有别的反噬行为,说不定贾赦后来获罪,就与孙绍祖有关。

    倘或如此,他必定不会让迎春回家通风报信的,这就又牵涉到一个新的问题:迎春归宁,是曹雪芹写的吗?

    如果说曹雪芹是故意要写迎春归宁,来与元春省亲做对应的话,那么必然会有更大篇幅的从容描写,以细节来体现生活。然而文中却粗疏简省,从迎春出嫁到归宁写得浮皮潦草。宝玉闻说迎春事,曾往蓼风轩感伤了半日,还写了一首并不工整的七言诗:

    池塘一夜秋风冷,吹散芰荷红玉影。

    蓼花菱叶不胜愁,重露繁霜压纤梗。

    不闻永昼敲棋声,燕泥点点污棋枰。

    古人惜别怜朋友,况我今当手足情!

    此诗意境虽可取,然而非但对仗不工,连平仄粘对也欠妥,完全称不上格律诗;若说是古风,则又是七字八句,颇为奇怪;而且最后两句更是大白话,完全不像宝玉的“香奁体”笔风。且不说《四时即景》、《访菊》这些标准七律,即使是不讲格律的古风《姽婳词》,也远比这个来得工整香艳。

    诗词是《红楼梦》的一大特色,虽非篇篇精品,却是首首有味,最难得的就是每首诗都要合乎作者的身份,按头制帽,各如其人,既不能把黛玉的诗派给宝钗,更不能把贾环的诗塞给宝玉。前文黛玉做《桃花行》,宝琴骗宝玉说是自己写的,宝玉道:“这声调口气迥乎不像蘅芜之体”,便是一个强证。

    然而这首《蓼风轩即景》,却浅疏直白,粗枝大叶,“迥乎不像怡红之体”。而且,倘若此诗真是曹雪芹所写,那么宝玉可谓是提前为迎春之死做诔了,脂砚在此有一句“为对境悼颦儿做引”的批语,可见此诗原有悼念的意味。果真如此,那么后来的迎春归宁就是多余的了,更不可能再回蓼风轩住上几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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