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页 柳回回过神,赶紧跟了上去,刚走出几步,回过头,对琉彩漪挥了挥手。琉彩漪重重点了点头回应着他。柳回一行人向外围的山快步走去。 “嘿嘿,今天大家要加把劲了,村里的存货不多咯。” 黝黑精壮男子道。众人齐声应接,然后刷刷的往山里钻!他们根本就不理会柳回会不会打猎。 柳回一路沉默,有样学样,居然很快就掌握了猎具的使用方法,让众人眼睛一亮,对他倒是亲近了不少。无论是在走到哪里,都是要用实力证明自己。 …… 如此的生活,又是一个月,如若不外出打猎,则是在村里干粗重活儿,柳回那身光鲜的衣服在开始不出三日就已经破烂不堪,看到他这般狼狈模样,琉彩漪笑不拢嘴的给他送来了粗布衣服,柳回穿在身上却是觉得无比舒服。 在这段时间里,柳回学的很快,很多技能一学就会,不出半个月,他就能独立打猎,打来的猎物还很肥大,给村里出了不少力。他为人和善,平易近人,很快就获得的村里大部分人的认同。 一些喜欢琉彩漪的男子则不少于柳回在打猎中或粗重活中进行过比赛,要和他一分胜负。小村里人就是如此简单粗暴,直爽表达自己的想法和意愿。柳回体格着实惊人,无一败绩,如此一来,柳回在小村人心中的地位亦是渐渐稳定。 对此,最开心的莫过于琉彩漪了,虽与柳回不在一个屋檐下相处,但却是日日见面,日日共餐,有时候还会帮柳回洗补衣服,真是羡煞旁人!村里的老人看着琉彩漪如此开心模样,无一不开心叹道这孩子长大咯。 柳回慢慢的适应了小村的生活,开始喜欢上这里的民风和人,尤其是每日等待自己的那个女孩儿。 这日,柳回吃完早饭便跟着狩猎队伍一起出了村。 柳回精致的脸庞与白皙的皮肤在经过一个月后未曾改变,穿上粗麻布衣后,毫无违和感。没变的是样子,变的是气质。 一个月的相处,柳回早已与同行的人熟了,一路上有说有笑,当众人问及对村子有什么感觉时,柳回毫不犹豫地说狠喜欢这里,想留下来,惹的众人哈哈大笑。任谁都看的出来,他喜欢的是这里的人,一个人儿。看着这群朴质的村民,柳回真是开心极了。 第(2/3)页